台北縣政府-新莊溼地志工服務隊

97年9月份幹部會議紀錄



會議時間: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(星期四)晚上7:00~9:00

會議地點:昌隆國小152教室

會議主席:謝堂樹隊長

上級指導員:蔡文華、林安迪

出席人員:共25人(詳見籌備會議簽到簿)



壹、主席致詞:略



貳、工作報告:各組工作事項分配,請參閱「新莊溼地志工服務隊」組織辦法第十二條,未來將視本服務隊實際運作而做調整。



參、討論事項

 案由一:追認郭哲彰為第二位副隊長。

 決 議:全體出席人員無異議通過。



 案由二:「台北縣政府-新莊溼地志工服務隊曁輔導管理辦法」,提請討論。

 決 議:

  ●條文二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追認郭哲彰為第二位副隊長

  ●條文三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隊長的第一代理人:吳金純  第二代理人:郭哲彰

  ●條文五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各組副組長,由各組組內推選,並通知總務組

  ●條文八

   變更前:志工進修學習時數,每半年不得少於20小時。

   變更後:志工進修學習時數,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研習,每半年不得少於12小時。

  ●條文十(四)

   變更前:舉辦志工課程及聚會活動時,由各組組長負責連絡組員並確認參加人數。

   變更後:舉辦志工課程及聚會活動時,由各組組長負責連絡組員並向各所屬副隊長回報參加人數。棲地管理組由活動組項下獨立出來,且器材組併入棲地管理組,故棲地管理組權責包含器材管理,組長王有財,副組長諶文鈺。

  ●條文十(五)

   變更前:每月定期召開會議,進行工作計劃及檢討。

   變更後:暫訂每月第一個星期四19:00~21:00召開幹部會議,若組長因故無法出席,由副組長或任一組員代表出席,地點昌隆國小152教室。

  ●條文十三(一)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,待第二批志工結訓後一併辦理,由縣政府主辦。

  ●條文十四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經費向縣政府行文申請補助。

  ●條文十六

   變更前:略

   變更後:志工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。



 案由三:進修研習課程討論

  (一)現為濕地志工積極培訓期間,每月安排二次課程,分為室內課和室外課。

  (二)室內課(暫定):公園常見的植物/外來物種對台灣生態的影響/公兒二生態池工程暨周邊環境介紹/社區美學規劃。

  (三)室外課(暫定):永和社大生態園觀摩暨導覽設計/公兒二生態池營造暨周邊環境導覽解說/青年公園芒花季生態導覽/黃城公園導覽解說設計。

  (四)上述內容,請進修組進一步安排適合的研習內容和授課老師的邀請。課程確定後請進修組公布課程名稱、上課時間、上課地點,期望大家踴躍出席。



肆、臨時動議:無

伍、散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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